
新湖南客戶端9月14日訊(通訊員 王芷晴)近日,東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按照"一盔一帶"安全守護行動要求,加強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環境整治,嚴查共享單車違法行為。
新學期開始,共享電單車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,出現了家長違規載人接送孩子上下學、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行等亂象。在整治過程中,民警對共享單車違規載人、未成年人違規騎車、不戴安全頭盔、闖信號燈、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現場處罰與糾正,通過"面對面"開展批評教育,達到教育本人、警示他人,勸導震懾、營造氛圍的效果。
東安交警提醒廣大群眾,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,家長也不要替孩子掃碼解鎖,因為您打開的不僅是單車鎖,更是安全"鎖"。
責編:庾先文
來源:東安縣融媒體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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